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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中国科学院科学出版基金(以下简称科学出版基金)项目的申请组织工作,根据《中国科学院科学出版基金管理办法》特制定本指南。
一、设立科学出版基金的宗旨
为了支持优秀和重要科技书刊的出版,繁荣科技出版事业,促进科技事业的发展,进一步发挥科学技术在实施科教兴国和可持续发展战略方面的重要作用,中国科学院于1989年12月设立中国科学院科学出版基金。
二、科学出版基金的资助范围
1.具有重要理论意义或重大应用价值及前景的研究成果专著。
2.具有独到见解或新颖体系,对科学发展或培养科技人才有重要作用的优秀基础理论读物。
3.对开拓新领域、促进科学技术发展有重要意义的综合性编著。
4.有重要积累和传播价值的基本科学资料。
5.水平高、应用价值大的应用技术著作。
下列情况暂不属于资助范围:
1.译著、论文集、再版著作;
2.科普读物;
3.教科书、工具书。
三、科学出版基金资助的原则
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的使用以国家科技发展政策为导向,实行自由申请、公平竞争、专家评议、择优支持的办法,对申请项目实行重点支持,限额资助。
四、科学出版基金的申请办法
1.申请科学出版基金的基本要求
(1)申请者必须是具有中国国籍、副高级以上职称的著作权所有者。受委托申请者须持有著作权
所有者的委托书或法律证据;著作权属多人时,须有全体人员的签署意见。
(2)申请者须在已完成全部书稿或大部分书稿的条件下,方可提出申请。
(3)申请者和主要合作者不能同时提出两项及以上申请,但在获准资助项目完成后,可以申请第
二个项目。
(4)同一个项目在第一年经评审未获资助后,不能在第二年连续申请。
2.科学出版基金项目申请所需材料
(1)填写《中国科学院科学出版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登陆基金网站直接下载)。
(2)提交2名不同单位的、具有教授、研究员、编审或相应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的推
荐书。(本推荐书附在申请书中,作为评审材料的一部分送审)
(3)提交书稿的前言,目录(至少到节一级),主要参考文献以及能反映书稿特点和学术水平的
重要章节的样稿(1~2章),其他相关材料(省部级以上奖励情况、鉴定证书、学术评价)。
(4)提交同行评议专家信息表。(本表不作为评审材料送审,只供基金委参考)
(5)全书80%以上稿件(以光盘形式提交)。
以上(1)~(4)项材料需在网上申请时提交(文件小于10M),同时需要将(1)~(3)项书面材料(含推荐专家手签名的原件)按次序装订成册后,连同第(5)项光盘在每年规定的时间内报(寄)送科学出版基金办公室。
书面申请材料需要存档,原则上一律不退,请申请者自行留底。
3.科学出版基金项目申请时间
科学出版基金项目每年接受申请一次,时间为2月15日至4月15日。
中国科学院科学出版基金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基金办公室)接受申请项目之后,对于符合申请条件的项目严格按照初审、同行专家评议、专家组会议评审的程序,进行学术评审。科学出版基金委员会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审批当年资助项目。基金办公室负责把审批结果通知申请者。
中国科学院科学出版基金委员会
二○○九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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